2020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国资中心党组(含区国投公司)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2020年10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3个方面15类问题32个关键表现。对此,中心党组和区国投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截止2021年1月6日,已有30个问题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有2个问题部分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严格高效推进整改工作
坚持把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机关及国投公司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及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狠抓跟踪问效,突出建章立制,确保解决问题。
(二)迅速部署。机关及国投公司及时组织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动员上下一心、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杨文森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王建伟、张丹及国投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何俊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国投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中心及国投公司整改工作,并全程督促检查,形成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责任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三)严格落实。坚持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拟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责任到人头、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中心及国投公司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原因,集中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中心党组定期组织责任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统筹推进。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相结合,与转变干部作风、提升班子能力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效用最大化。坚持长短结合抓整改、分类分层抓整改,做到立行立改、逐步整改和长期坚持同步推进,尽可能保证整改质量。同时做好长效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紧盯问题,务实举措,分类分项完成整改任务
按照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和部门着力强化工作责任,逐一细化整改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按期销号。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抓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
(1) 学习上级重要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健全完善国资中心及国投公司会前学习制度和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上级学习安排意见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及时高效,并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2)学习贯彻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日常要求学习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和应该上会学习的文件,及时拟定方案进行学习研讨,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专题安排补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关于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的贯彻意见。二是紧密结合国资国企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思想,针对朝天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提出了规划思路,形成了《关于盘活用好乡镇国有资产的调研报告》及《夯基础、抓机遇,齐心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理论文章2篇。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了民主生活会和本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机关及国投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三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分析研判机制、舆情处置等制度。
(4)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对区国投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范文件进行健全完善。三是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5)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增减挂钩项目因施工作业面广、难度大、管理人员缺乏等原因,目前仅完成实际指标任务的30%,并申请报验项目2个。为加快推进挂钩项目实施,确保资源不浪费,我公司提出《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有关事宜的请示》,拟对《朝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广朝委办函〔2018〕76 号)中的实施主体及组织方式进行调整,即“由我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业主,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调整为“由我公司公开选聘全成本垫资的项目实施主体”,其余政策不变;该《请示》于2020 年 12 月 30 日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九十九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选聘工作。二是小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20年12月21日提前完成了主体28层封顶的区下年度目标任务。三是金堆新区场平(一期)项目于2020年10月20日进场施工,因项目没有完成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属于边施工边拆迁,拆迁进度无法满足项目推进需要,无充足作业面,加之当地群众经常性阻工,导致项目推进缓慢。截止目前,项目累计完成16351万元,完成总投资(21120万元)的77.4%,施工单位完成投资1500万元,占施工合同金额的21.7%,完成土石方挖填40万m³,占总工程量的33%。
4、融资风险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6)融资方式创新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1.5亿元,其中:发行小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0.9亿元,发行金堆新区开发建设场平(一期)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0.6亿元。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对融资及政府隐性债务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融资能力和水平。三是对公司现有融资项目抵押物、还款来源等逐一进行清理分析,并形成清单加强融资风险防范。
(7)风险防控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对公司领导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厘清了权责边界和工作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优化健全。二是加强子公司日常监管,健全完善了担保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充实经理层人员目前暂时未完成,其原因是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县区国有担保公司将由市担保集团统一整合,整合后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并入市担保集团,并入后将重新设置机构和配备班子,将由市担保集团主导,鉴于目前情况,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待市担保集团整合确定后再议定此事。
5、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有差距的问题。
(8)推进国企党组织建设措施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分级逐步推动企业党建工作思路,中心党组指导托管企业在保持现有与受托监管部门联合建支部的模式下,鼓励符合条件的发展党员,逐步建立独立党组织,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并落实有关要求。同时要求区国投公司要参照指导下属子企业落实好有关规定。
(9)强化国企市场竞争活力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由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与天府商品交易所对接,等待国家政策,适时启动运营。为降低交易中心运营成本,国投公司已将核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整合使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10)主体责任没有压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坚持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上党风廉政党课每人不少于1次。二是根据《广元市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结合国资国投工作实际,分别认真梳理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中心党组书记、国投公司董事长“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了明确,形成了重点权力事项廉洁风险“联防联控”运行清单,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廉洁风险防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11)“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压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二是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12)照抄照搬,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文件、材料起草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在“细”字上下功夫。二是认真起草每一份文件、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层层审核,严格把关。
8、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够的问题。
(13)对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广元市朝天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紧出台《朝天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朝天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朝天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目前已起草,正在征办意见)规范资产配置和资产处置行为,加大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力度。二是加大力度协调、督促单位尽快办理基建决算批复和不动产登记证,由于产权办理需要大量测绘资金,全区预计1000万,财政目前无力安排,经请示分管领导,办证一事采取随用随办方式,任未办理房屋土地证、房产证的部分资产已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同时督促部门单位新购资产及时入账。
(14)对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尚未完全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逐步捋顺国有企业与受托监管部门关系,规范部门监管范围和监管方式,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减少企业对主管部门的依赖,待企业能独立经营条件成熟后,及时纳入国资进行集中统一监管,成熟一家、纳入一家。二是扩大选人渠道,不断加强企业监事会建设,加强督导,按《公司法》要求召开监事会会议,督促监事履行职责,开展日常监督。督促企业主动邀请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议,为监事会履职提供保障。区担保公司监事会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体检,查找问题及风险点,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整改建议。
(15)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一是通过加大招租力度,已出租清风佳苑营业用房一间。二是小西街营业用房拟改建成临租房对外出租,现已形成改建方案待实施。三是棚户区项目产权办理,国投公司于7月同区自然资源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咨询认为原拆迁资料不完善,需完善后才能办理。目前,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原拆迁资料提供至区自然资源分局,待区自然资源分局上报市局过会后办理。四是全面完成公租房25户不符合资格入住人员的清退工作。五是分别于10月、11月两次对公租房进行逐户排查,未发现转租现象。
9、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6)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附件不齐的将附件收集入账。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审核人员综合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大财务审核力度,从严管理。
(17)费用报销附件不齐。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将缺失的清单附件收集入账,同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区国投公司2016年2月支业务招待费5696.00元,为前一次转账失败重新转账,相关票据存放于第一次转账资料中。三是严格财务审核。
(18)大额资金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将借款协议、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等资料补充入账。二是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认真梳理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符合规定、严格标准、规范有序。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0、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9)部分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审计结算。
整改情况:已基本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中子孵化园二期项目和明月峡道路衔接项目工程已送审,预计2021年1月底前取得审计报告。二是要求项目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项目竣工时在规定时间内组卷送审。
(20)个别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项目前期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流程,及时办理工程开工等相关收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把好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关。
(21)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中子孵化园项目支付无进度拨付申请表及工程量清单为前一次申请进度款公司欠拨款项,申请表及工程量清单附于前一次转账资料中。二是对棚改D区进度拨付申请单及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入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2)“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区国投公司“三重一大”大额资金决策标准在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进行了明确。二是结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文件,对公司“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清单进行完善,确保决策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3)个别项目未上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各部门、相关子公司对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同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
(24)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实行全程纪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咨询本次参会人员,对会议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同时充分利用电子产品进行辅助记录,确保会议全程纪实。
12、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5)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制度执行,严格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严。三是坚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
13、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6)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向区直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报告,请求成立国资事务中心党支部,正在审批当中。二是将明确组织架构,完善有关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开展党建活动,并逐步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27)党员发展程序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二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审核把关,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善。
14.党建工作责任没有压实的问题。
(28)党建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区国投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重新修改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二是及时调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保公司管理更加规范、合理。
(29)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建立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指导并参加国有企业党建活动,结合国投公司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到会指导1次。二是印发《国企党建工作务实手册》,组织国投公司党务干部赴市委党校参加培训1人次,增强国企党建工作水平。
15、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30)民主生活会与工作总结会混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工作总结会,确保会议规范。
(3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制度拟好时间任务表,按时定期筹备并召开相关会议。二是完善了年度学习计划。三是组织开展了系列学习竞赛活动,提升了党员干部理论素养。
(3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将过程资料进行了整理并装档,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党务人员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举一反三,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三、巩固巡察成效,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到位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深入推进和持续巩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拓展整改深度,切实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严明纪律,接续整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完成整改的,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深挖出了问题根源,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筑牢制度笼子,形成衔接配套的长效机制,让干部切实感受到整改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国资系统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作风不断转变,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不断形成。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合理意见。不涉及工作秘密的,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四)强化担当,巩固成果。坚持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心党组及国投公司领导班子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各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党组
2021年1月15日